郴州市内地居民怎么进行离婚登记?

导语 郴州市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指南,具体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材料已整理完毕,详见正文。

  郴州市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指南

  受理条件

  1、有一方是湖南省户口。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有效的居民户口本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结婚证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离婚协议书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各提交2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地点:郴州市各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31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3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结

31个工作日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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