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关于清退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费方式(最新发布)
导语 郴州市关于清退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费方式,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下具体内容供您参考。
郴州关于清退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费方式:
根据(湘发改价费 [2017] 264号)文件要求,郴州市公积金中心将分批次清退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账户,同时会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服务平台发送信息提醒。
拓展阅读:
根据(湘发改价费 [2017] 264号)文件要求,郴州市公积金中心现对2018年1月1日起,由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垫付且没有来我中心结算的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费 (80元/户) 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