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享受低保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申请对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一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五、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通办
联系电话:0735-2247122、0735-2225932
网络提交:点此进入
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原件/复印件) | 备注 |
1 | 身份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线上办理需要上传原件照片映像 |
2 | 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线上办理需要上传原件照片映像 |
3 | 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一类储蓄账户 | 核对原件 | 线上办理需要上传原件照片映像 |
七、办理流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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