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死亡继承提取)
导语 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公积金缴存职工,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且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详细见正文。
一、申请对象
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公积金缴存职工,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且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五、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通办
联系电话:0735-2247122、0735-2225932
线上提交:点击进入/微信公众号关注“郴州公积金”进行办理
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适用业务情形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原件/复印件) | 备注 |
1 | 通用 | 身份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线上办理需上传原件照片) |
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
2 | 通用 | 死亡证或户口注销证明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线上办理需上传原件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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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用 | 继承人或法定受遗赠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线上办理需上传原件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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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单位存在 | 职工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 原件 | 公积金余额全部转入职工单位账户,合法继承人或法定受遗赠人再到单位领取 |
4.2 | 单位已撤销 | 确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权力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线上办理需上传原件照片) |
公积金转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 |
5 | 通用 | 专管员身份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线上办理需上传原件照片) |
仅限特殊情况需由专管员代办的 |
七、办理流程(流程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郴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2023最新消息+服务网点,提取、贷款、缴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