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想要用公积金大修首套或者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应该怎么提取呢?具体提取指南,详见正文。

  一、申请对象

  大修首套或者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具有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大修住房的两年以内相关文书,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提取金额不超过大修住房总价款,同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注:一套房可取可贷,二套房或取或贷,三套房禁取禁贷。

  三、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五、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44、145、147、151、153、155 号窗口

  联系电话:0735-2247122 2225932

  网络提交:点此进入

  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要求(原件/复印件) 备注
1 身份证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2 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一类储蓄账户 核对原件
3 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房屋安全鉴定书》及施工预算、合同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所在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等级为C级或D级的
5 结婚证或户口簿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仅限以房屋产权人配偶身份提取的
配偶身份证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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