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符合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向管理部提交申请基本资料和提取证明资料。
郴州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文字版
基本材料
(一)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管理部指定银行本人的活期储蓄存折(卡);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凭身份证办理,因特殊情况需委托办理的,可由单位专管员或继承人、法定受遗赠人凭身份证明资料办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单位账户;
提取证明材料
翻建自住房,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县级(含县级)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同意翻建的批复、原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预算。
表格版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原件/复印件) | 备注 |
1 | 身份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2 | 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一类储蓄账户 | 核对原件 | |
3 | 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4 | 建设管理部门同意翻建的批复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县级(含县级)以上出具的 |
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预算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购买建房所需材料发票或收据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施工现场图片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5 | 结婚证或户口簿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仅限以房屋产权人配偶身份提取的 |
配偶身份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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