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支付宝湘府消费券使用规则
导语 6月17日一7月15日湖南政府部门联合支付平台以及商家企业启动“百年芳华 湘府有礼”亿元电子消费券派送活动。
消费券种类
消费券分为政府券、平台券、企业券
其中政府消费券分为200元减60元、100元减30元、30元减10元
每个用户每期活动限参与领取一次
消费者三种类型消费券三选一
使用规则
单笔消费30元以上(含30元),可以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
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
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使用60元电子消费券;
1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
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卡包内的消费券有效期以消费券使用详情中的描述为准,具体查看【支付宝首页-卡包-消费券-我的权益】。
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饿了么平台线上使用,并与政府消费券叠加
企业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商家线下门店使用,并与政府券、平台券叠加
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支付金额为准,消费券不可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
使用城市:
湖南省全省
领取时间
第一期:6月17日、6月18日中午12点,有效期到6月21日23:59;
第二期:6月24日、6月25日中午12点,有效期到6月28日23:59;
第三期:7月1日、7月2日中午12点,有效期到7月5日23:59;
先领先得,领完为止。领取电子券后,消费券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付款时直接从卡包扣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郴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郴州消费券活动时间、领取流程、领取时间及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