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导语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至被取消保障资格起6个月内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房屋租金,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郴州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至被取消保障资格起6个月内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房屋租金;

  (二)6个月至1 年内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的1.2倍缴纳房屋租金;

  (三)1年以上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的1.5倍缴纳房屋租金;

  (四)对拒不退出又不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出租单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拓展信息: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郴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郴州公租房申请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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