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产假最新规定

导语 2019年12月12日,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对郴州市产假做出了最新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郴州市产假最新规定

  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顺产产假一共拥有158天。

  其中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总计为158天。

  1.陪产假:20天

  2.难产产假: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产假: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

  4.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产假:15天

  5.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产假:30天

  6.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产假:42天

  7.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政策原文: 《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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