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郴州市社保补贴标准

导语 2021年郴州市社保补贴标准三类人群补贴标准都有所差异,郴州本地宝对其进行了总结,希望对你能起到帮助。

  补贴标准

  (一)对企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

  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湖南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

  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其他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三)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湖南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

  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补贴对象

  (一)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保缴纳义务的;

  (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保缴纳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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