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赴港澳商务须知

导语 郴州赴港澳商务需要了解些什么呢?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能帮助您。

  一、受理范围

  (一)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签注种类

  (一)办理登记商务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二)未办理登记商务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标准)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首次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另交相同规格相片1张。

  (二)交验申请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非郴州市户口人员,还需交验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提交企业(经营单位)出具并由负责人签置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个人工商户经营者无须提交派遣函。

  (四)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港澳商务签注备案企业资格认定书》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备案人员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还须提交:

  1、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护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以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和个人近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须提交个人社保凭证。

  (六)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不满5年或原通行证不在湖南签发或非郴州市户口人员在我市申请港澳商务的,须发函至户口原籍地或原证件签发机关核查。异地申请函调有效期为一年。

  (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但申请人已满60周岁或持用同一本港澳通行证到同一受理机关再次申请港澳商务,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异地商务申请除外),须提交委托书,交验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备案企业人员可由企业专办员代办,须提交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地非本市的备案企业人员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四、证件领取

  (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领取;

  (二)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仅申请签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领取;

  (三)急事急办,5个工作日领取;

  (四)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

  (五)证件由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办证大厅领取或在申请同时办理邮政快递。委托他人领证的,须在办证时办好委托手续,领证时提交领证回执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相片标准

  (一)相片为申请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相片背景为白色,使用光面相纸,相片只限一人;

  (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不着浅色衬衣,不得化妆、涂口红、不得戴发卡、项链、耳环、耳坠、墨镜等;

  (三)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分明,神态自然,露双耳,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等,脸部无局部高亮度、颜色过深或泛白等现象;

  (四)不得使用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相片和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相片;

  (五)相片尺寸:长48毫米,宽33毫米,人像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

  六、办公地址、接待时间及联系电话

  (一)郴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郴州市人民东路32号。

  (二)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冬);3:00-5:30(夏)。

  (三)咨询热线:0735-224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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