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通行证办理须知

导语 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通行证的办理须知,大家了解以下吧

  一、换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持证人在办理签注申请时,有下列情况可同时申请换发证件。

  (一)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二)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

  (三)证件签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的。

  (四)证件被损坏的。

  (五)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况。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需提交的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标准)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提交相同规格相片2张。

  (二)提交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交港澳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交。

  (五)持过期《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

  (六)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二、补发

  遗失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需补发证件及签注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标准)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提交相同规格相片2张。

  (二)提交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由本人提交申请并出具书面遗失声明。

  (四)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交。

  (五)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长沙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六)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长沙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或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内地,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三、证件领取

  (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领取;

  (二)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

  (三)证件由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办证大厅领取或在申请同时办理邮政快递。委托他人领证的,须提交领证回执、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四、相片标准

  (一)相片为申请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相片背景为白色,使用光面相纸,相片只限一人;

  (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不着浅色衬衣,不得化妆、涂口红,不得戴发卡、项链、耳环、耳坠、墨镜等;

  (三)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分明,神态自然,露双耳,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等,脸部无局部高亮度、颜色过深或泛白等现象;

  (四)不得使用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相片和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相片;

  (五)相片尺寸:长48毫米,宽33毫米,人像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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