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从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的措施一览

导语 郴州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具体措施内容,详见正文。

  郴州从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的措施一览

  1.规范准入管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逐步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转型发展。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文旅广体部门负责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的管理,科技部门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管理。

  2.规范收费管理。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备案和监管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对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应与教学安排相协调,收取的预付资金总额规模应当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不得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个课时的费用。

  3.规范培训服务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4.严控广告宣传。市内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5.严查违法违规办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超前、超范围培训、管理混乱、虚假宣传、借机敛财、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挖抢学校教师、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学科类培训、聘用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泄露个人信息、与学校勾连牟利等违法违规问题。教育、市场监管、人社、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擅自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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