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2021年小学入学特殊情况的处理

导语 桂东县入学或者报名时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郴州本地宝对其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

  1.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由其父母持户口簿、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招生区域内的学校报名。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的,可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贷款协议及贷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含民间借贷)报名。

  3.房屋已入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房屋预告登记证办理报名手续。自建房的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租房居住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备案手续。非法买卖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得作为入学报名依据。单位工作房、廉租房、公租房不得作为入学报名的唯一依据。

  4.因领养、计划外生育及父母离异等原因暂时未办理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民政、卫健、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按照程序审核、报批安排入学。

  5.多户合购一套住房的,只解决其中一户且在县中心城区无其他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该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6.由外地调入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凭组织、人社部门调动手续和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招生区域内的学校报名。

  7.通过县批准、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郴州市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郴办发〔2017〕17号)要求安排入学。

  8.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权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保障具有本地户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随班就读方式入学,学校不得拒收;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且在当地残联登记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9.归国华侨子女(含港、奥、台)就读按照《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到其国内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对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办理入学手续。

  10.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可享受入学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带烈属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凭县公安局相关文件(函件)、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凭桂东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证明到对应招生区学校审核办理入学手续。

  11.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招生领导小组核实审批后,在有学位的前提下进行统筹安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郴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可获入学政策、报名入口及各区县学区划分和报名事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