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永兴县新生入学特殊情况

导语 永兴县入学或者报名时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郴州本地宝对其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

  特殊情况

  1.父母无房产,入学新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三代同堂的适龄儿童少年,除需提供常住人口子女入学手续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的,可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银行抵押贷款协议书及贷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含民间借贷);正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的住户需提供缴纳契税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已入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房产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购房发票办理报名手续。自建房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得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4.因领养、计划外生育及父母离异等原因暂未办理户口的儿童,凭民政、卫健、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限小学)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区域内学校报名。

  5.外地调入我县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凭组织、人社部门的调动手续到工作地所属区域内学校报名。

  6.烈士子女、永兴籍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7.县外引进人才,县重点项目、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8.县国有重点煤矿沉陷区沙子江安置小区居民子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按一房一户原则且实际入住,经县沉治办、惠民路社区、公安、教育、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后,统一安排到文昌学校就读,享受公办学校就读的同等待遇。(学校登记时间为8月11 日-14日,核查时间为8月17日-20日 )

  9.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核实后并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有学位的前提下统筹安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郴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可获入学政策、报名入口及各区县学区划分和报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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